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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山东省莱芜市公开招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补充公告

2010-06-02

 

根据《关于做好2010年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为做好莱芜市2010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报名

围绕招募活动,广泛发动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积极参加“三支一扶”活动,在“莱芜市人民政府网” ( )、“莱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 ) “莱芜人才网”( )发布莱芜市2010年公开招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有关信息,宣传有关政策。5月27日-6月3日在 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和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 )受理网上报名,进行资格初审。

二、资格确认

凡网上报名且经我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初审的毕业生,需持有关证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审查内容包括:考生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报考部门岗位要求的及其他条件。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确认的取消招募资格。

审查时间:6月7日-6月8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6:30

审查地点:莱芜人才市场一楼大厅(高新区鹏泉东大街179号)

审查方法: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原件)或《就业报到证》(原件)和毕业证、身份证、户籍证明(或户口迁移证)、《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表》进行审查。特困生提供《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凡提供虚假证件者,取消招募资格。

三、招募方式

1、笔试

考试时间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规定时间为准,确定为6月13日下午2:00-4:00。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测验》(不指定)。

2、面试

面试时间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规定时间为准,根据招募职位计划数,按照1:2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报考职位,从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拟录用人员。分数相同,按照如下顺序优先录用第一优先特困生,第二优先研究生,第三优先录用回生源地毕业生。分数相同,无优先录用情况的,全部录用。

3、体检

按照省“三支一扶”办公室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医院,组织入选学生进行体检。体检严格执行全国“三支一扶”办公室制定的标准,对体检不合格或不准时参加体检者,取消招募资格。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职位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4、公示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大学生,由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组织填写《山东省201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附件2),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审定,并于6月24日-30日统一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上进行公示。经公示,因存在问题而被取消录用资格空出的职位,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2010年新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按规定时间到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市政府大楼612房间)报到,领取《山东省“三支一扶”大学生招募通知书》,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组织上岗前的集中培训。“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培训结束后到服务单位报到并签订相关协议,于七月底全部上岗,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者,取消招募资格。

五、政策支持

入选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享受相关政策。已考取“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须严格执行“三支一扶”有关规定,除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要提出申请,经省、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同意外,一律不准单方中止协议或擅自离岗。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

 

莱芜市“三支一扶”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

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表 .doc
 (34.0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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