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0年高校毕业生 “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选拔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0]70号)文件精神,今年我市将继续全省统一考试的方法,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扶贫开发(简称“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条件
(一)职位
全市选拔13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选拔18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村(社区)担任村(社区)主任助理工作。各县区具体指标见名额分配表。
(二)条件
1、“三支一扶”:
2010年应届毕业,持《择业通知书》,并按规定进行了登记注册的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本市生源。
2、“进村(社区)”:
2007年及以后毕业,持《择业通知书》,在择业期内尚未就业,且按规定进行了登记注册的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本市生源。
3、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品学兼优;热爱农村,热爱农民,热爱基层工作;能吃苦耐劳,具有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自愿到农村、社区工作。
二、选拔方法和程序
1、组织报名
2010年6月25日至7月5日期间,报考者本人持《择业通知书》、毕业证、身份证和户口迁移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生源县(区)人事(人事劳动)局报名。原则上只限报考生源县的招考岗位。对个别因婚姻发生户籍变化的,凭结婚证、户籍证明及《择业通知书》等有效证件,可以在新户籍所在地报名。每个考生只限报一个职位(“三支一扶”或进村(社区)工作者)。考试费用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10年高校毕业生 “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选拔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0]70号)文件规定,由财政分级负担,不再向考生收取。
2、统一笔试
2010年7月25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统一笔试,考点设在武都城区,由市招生考试办公室负责编排,具体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经市人社局、市招生考试办公室盖章后生效,在考前一周由生源县(区)人事(人事劳动)局发给考生。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具体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等, 总分值150分。准考证、身份证两证缺一者,取消考试资格。
3、公示录取
各县(区)人事(人事劳动)局根据下达的招考指标数,按考试成绩由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三天,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三支一扶”职位分配指标末位考试分数出现并列时,由市人社局采取全市统一加试方法,进行第二次考试,按成绩确定最终人选,不再追加指标。“进村(社区)” 职位分配指标末位考试分数出现并列时,由市人社局采取全市统一加试方法,进行第二次考试,按成绩确定最终人选,或由市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省考务办统一调剂解决。
4、体检
公示结束后由各县(区)分别组织体检。体检工作须在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陇人发[2005]32号转发《关于转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甘人发[2005]7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5、上报审批
公示、体检结束后,由各县(区)人事(人事劳动)局组织拟录取人员填写《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审批表》或《甘肃省选拔高校毕业生进村(社区)工作审批表》连同《2010年从事“三支一扶”毕业生花名册》和《2010年选拔进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情况备案表》各一式三份,一并上报市人社局审批,“三支一扶”工作者由市人社局汇总后报省人社厅审批。
监督电话: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
市监察局
附:《 2010年陇南市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名额分配表》
陇南市2010年公开招考三支一扶、进村社区、
农村中小学教师和乡镇卫生院、
基层兽医站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五日
2010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名额分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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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名 |
三支一扶 |
进村(社区) |
合计 |
成 县 |
14 |
19 |
33 |
宕昌县 |
10 |
13 |
23 |
徽 县 |
15 |
20 |
35 |
康 县 |
7 |
10 |
17 |
礼 县 |
27 |
37 |
64 |
两当县 |
5 |
7 |
12 |
文 县 |
6 |
8 |
14 |
武都区 |
27 |
37 |
64 |
西和县 |
19 |
29 |
48 |
合 计 |
130 |
180 |
3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