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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湖南张家界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通告

2009-06-17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劳动和社会厅、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扶贫办、共青团湖南 省委《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关于做好200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湘人发[2009]70号)文件精神,经市“三支一扶” 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拟于2009年6月中下旬在全市范围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简称“三支一扶”)。现将招募工作有 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  招募具体计划

2009年全市招募人数为36名。

二、招募对象和条件

招募对象主要为张家界生源的全国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愿意去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

2、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知识,重点招募农村基层急需的农业、医学、师范、法律等类毕业生;

3、具有敬业奉献的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身体健康。

三、招募程序

招募采取“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按照现场报名、考试、体检、审批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地点、所需材料
1、报名时间:从发布通告之日起,截止到6月25日。
2、报名地点:市人事局军转调配科(1005室)。
3、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档案,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两张;家庭经济困难者须提供相关单位证明。

 

(二)考试

 

根据基层岗位的要求,采取考试的方式选拔。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培训

1、体检、培训对象:考试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由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根据有关要求组织体检和培训。

2、体检标准:依照湘人发[2007]109号文件规定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健康状况要求》组织实施。

 

3、培训方式:由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集中培训。

 

(四)选定程序

 

1、确定人选: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将考试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人选报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进行审核,然后签署《湖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

 

2、派谴: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派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各区县,由区县 “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派谴到服务单位报到。

 

四、主要待遇

 

参照区县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的标准,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照区县规定,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服务期满后,享受相关政策。

 

联系单位:张家界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张家界市永定区紫舞路市委大院一号办公楼一楼

联系人:田开和;联系电话:

 

张家界市人事局

2009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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