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09年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为做好滨州市2009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募工作,制定考试方案如下:
一、招募对象和条件
符合岗位要求的省内普通高校应届及择业期内(2007至2009年毕业)未就业的毕业生、省外普通高校应届及择业派遣期内未就业的山东生源毕业生。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不能报名参加“三支一扶”计划。
二、资格审查及领取笔试准考证
凡网上报名且经我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初审的毕业生,需持有关证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审查内容包括:考生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加分条件、是否符合报考部门岗位要求的及其他条件。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确认的取消招募资格。
审查时间:6月4日-6月5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审查地点:滨州市人才市场二楼(黄河六路520号)
审查方法: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派遣内未就业的毕业生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籍证明(或户籍迁移证)、《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表》进行审查,交一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3张。省内院校特困家庭毕业生,需提供《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省外院校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需提交生源所在县(区)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或工会出具的《特困职工证》及相关证明材料。省级毕业生提供证书。以上材料除《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表》均需原件及复印件(1份),凡提供虚假证件者,取消招募资格。
审查合格的考生请于6月12日上午8:30到下午5:30到审查地点凭本人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招募方式
招募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时间:6月14日上午9点到11点。笔试地点:在准考证上注明。笔试采取百分制记分,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关于农村基层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等。笔试成绩合格线由滨州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确定。
按照上级“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的毕业生,优先安排高学历毕业生,优先安排回生源地的毕业生”的要求,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在考试中予以加分。笔试成绩加分:研究生学历加5分;滨州生源特困家庭毕业生加5分;获得省级毕业生称号的加5分,生源地是滨州的加8分(可累计加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分职位从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1:1.5比例的职位视情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参加招募人员从事基层工作所需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映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面试成绩合格线由滨州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确定。
3、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招募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招募县区和岗位从到低分按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招募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体检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在“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和滨州人事人才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4、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和滨州人事人才网()向社会公示。
5、培训
公示结束后,对拟招募人员统一进行岗前培训,颁发《山东省“三支一扶”大学生招募通知书》。届时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6、上岗
培训结束后,按照规定时间到服务单位报到并签订相关协议,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者,取消招募资格。
四、其他
本次招募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招募工作在6月底前基本结束。
咨询电话:
滨州市“三支一扶”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