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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通告

2008-03-31

2008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通告

为组织实施好2008年高校毕业生到兵团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以下简称“三支一扶”),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根据 《2006年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兵团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兵团“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就2008年招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募对象及条件

以2008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本、专科毕业大学生为主,2006年、2007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可择优录取,招募名额为50名,主要安排到兵团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

二、招募及培训上岗 

(一)兵团“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考核等方式开展招募工作。

(二)报名程序:

登录网站(兵团人事人才网;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之家网),下载报名登记表,并按要求填写内容、加盖公章(一式三份)务必于6月10日前寄至兵团团委(地址:乌鲁木齐市光明路196号兵团团委办公室 邮编:830002)。

(三)体检在培训期间由兵团“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

三、政策支持  

(一)服务期间,本人要求户口保留在学校的,按规定保留两年,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人事档案原则上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师的组织人事部门,也可留在学校,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

(二)服务期满后双向选择落实工作单位,学校再发放报到证。

(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就业后不实行见习期,其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时间可计算为连续工龄,晋升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服务期满,报考兵团各级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报考研究生的,初试加10分。

(四)各师结合建设屯垦戍边新型团场对人才需求的情况,并依据《选派生需求计划》,可从表现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中选拔;各师所属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需赴内地公开招聘技术人员的,可将“三支一扶”大学生纳入招聘范围。
 

四、经费

(一)兵团财务为每名大学生提供每人每月600元生活补贴。

(二)各受援单位为大学生提供被褥等基本生活用品,提供每月200—300元生活补贴及一定数量的交通补贴,并为其缴纳住院医疗保险费按月发放。

五、考核与表彰 

(一)师“三支一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大学生年度考核和服务期满考核工作,并将考核情况存入本人档案。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经兵团“三支一扶”工作领 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颁发由人事部统一印制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证书》,作为服务期满后享受相关政策的依据和参加基层工作的经历及就业、创业证明。由于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大学生,须经兵团“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并履行有关手续。

(二)兵团“三支一扶”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召开表彰大会对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进行表彰。

兵团“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努尔古丽 张红梅 杜雷

电 话:

传 真:

E-mail:

附件:兵团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

附件下载地址:兵团人事人才网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之家网

兵团“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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