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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2007年公开招募我区生源高校毕业生到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公告

2007-09-06

西藏自治区2007年公开招募我区生源高校毕业生到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公告

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人事厅等部门关于做好2007年我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藏政发〔2007〕24号)和西藏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印发〈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藏人发〔2006〕30号)精神,结合我区乡镇对人才的需求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实际,决定今年从我区生源计划内招收的高校毕业生中公开招募550人到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以下简称“三支一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募对象

1、我区生源未实现就业的计划内统招的2006届、2007届大专以上高校毕业生。

2、我区生源参加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级招生部门批准录取到成人(普通)高校学习,取得国家承认成人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证书的2006届、2007届毕业生。

二、招募人数和分配去向

此次招募“三支一扶”人员共550人。其中:支教人员200名,支医人员20名,支农、扶贫人员330名。招募人员原则上派遣到我区边远艰苦乡镇。

三、招募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学习成绩合格,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5、报考支医人员的须为医护毕业生,其他职位不受限制。

四、实施步骤

此次招募分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确定人员三个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为2007年9月10日—9月15日。报名地点分别设在各地(市)教育体育局和人事局。报考支教人员的毕业生到本人户口所在地地(市)教育体育局报名;报考支医、支农和扶贫人员的毕业生到本人户口所在地地(市)人事局报名。

2、报名时,报考者须提供本人毕业证、户口簿(户口迁移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同底彩色一寸照片3张。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3、由各地(市)教育体育局和人事局根据报考条件和拟招募职位的有关要求,认真审查报考人员的各项资格条件,并将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的名册于2007年9月17日前分别上报自治区教育厅和自治区人事厅。

(二)考试

1、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考试。

2、考试于2007年9月23日上午10:00—12:00点进行。报考支教、支农和扶贫人员的考“高中语文、数学综合知识”;报考支医人员的考“医护知识”。本次考试在七地(市)均设考点,具体地点由各地(市)人事局另行通知。

3、划定考试合格分数线。由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按照考生考试成绩从到低分,原则上按各招募职位计划招募人数1∶1的比例分别划定考试合格分数线。

(三)确定人员

由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从考试合格人员中择优确定拟招募人员,并对拟招募人员名单公示7天。公示期间未发现问题的,由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办理招募手续。支教人员由自治区教育厅负责派遣,支医、支农和扶贫人员由自治区人事厅负责派遣。

联系电话:(区人事厅)       (区教育厅)

西藏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2007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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