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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高校毕业生到广西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招募简章

2007-03-08

2007年高校毕业生到广西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招募简章

为集聚我区紧缺人才,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设一支经过基层砺炼的、有发展潜力的高级技术骨干后备队伍。根据中办发〔2005〕18号、国人部发〔2006〕16号文件精神,按照桂人发[2006]41号、桂人发[2006]44号文件规定,开展2007年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以下简称“三支一扶”)。招募工作按照统一组织、公开招募、自愿报名、平等择优的原则进行。现拿366个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急需紧缺岗位招募200名左右高校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为了确保这次招募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募条件

招募对象主要为全日制全国普通高校应届、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本科以上毕业生,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事业心强、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三)获得学士以上学位,成绩,具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发展潜力,符合基层岗位要求和其他条件。同等条件下,在校有研究成果的优先,毕业研究生优先,家庭困难的优先。

(四)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能适应农村基层工作环境。

(五)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招募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招募岗位查询。高校毕业生报名前,要详细阅读招募工作相关文件,按照公布的招募条件、自身情况和拟报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选择适合的岗位。2007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文件、招募岗位、岗位要求等详见广西人才网()。

(二)报名。实行网上报名,3月10日—4月30日,凡符合招募条件要求的区内外高校毕业生,可登陆广西人才网()填写《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填报虚假信息的,报名作废。

下载《登记表》一式6份连同个人成绩表6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于4月30日前交所在高校学工处或毕业生就业指导办签署和学校推荐意见。

(三)资格确认。3月10日-5月5日,报名学生所在的院系按照招募条件和岗位要求审核学生申请材料,根据报名学生的表现和本2名副教授职称以上签署的发展推荐意见,经学校盖章后,本人将经学校确认的上述材料和照片,按报名岗位所在地级市邮寄到各市人事局“三支一扶”办公室。

(四)初步拟定人选。5月20日前,由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组织用人单位采取多种方式与网上报名毕业生进行洽谈,初步拟定入选人员名单。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视招募情况需要举办供需见面会。

(五)确定招募名单。5月25日前,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将入选名单和其报名材料报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经审核同意后,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6月10日将招募入选人员名单在广西人才网公示。

(六)培训与派遣。7月上旬培训时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组织招募毕业生进行体检;根据招募岗位要求进行化的岗前培训,提高“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工作适应能力;举行派遣仪式,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派人派车到南宁迎接“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七)签订服务协议。7月底前,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各县人事局组织用人单位与“三支一扶”毕业生签订《2007年广西高校毕业生志愿服务“三支一扶”计划协议书》一式3份,8月10前报送1份给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

三、政策措施

(一)“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所需的生活补贴、交通补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费用由自治区财政安排专项经费统一支付。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办理银行卡,将“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600元/月、交通补贴500元/年,直接划入个人帐户,并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应对“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发放适当的生活补贴。

(二)“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后,进入市场自主择业。“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为2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经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审核,颁发由人事部统一印制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证书》(简称《服务证》),作为服务期满后享受有关就业政策的依据,与其他到乡镇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一样,享受中办发[2005]18号、桂办发[2006]15号文件规定的各项政策。

(二)工作期满一年的“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时,笔试成绩可加5分,在考试考察合格后,优先录用。

(三)用人单位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优先考虑接收有《服务证》的“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用人单位属事业单位的,补充工作人员时,凭《服务证》,可直接进入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程序。

(四)“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参加各类高校应届毕业生双向选择会或政府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组织的人才招聘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意向协议的,经市及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后,可按有关规定,直接进入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程序。

(五)各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要建立人才库,加强对“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动态的培养管理和后续服务。按照化挑选、化培养、化使用的原则,将其纳入广西高级技术后备人才培养计划,有针对性地提供培训、就业指导和推荐服务。按照有关规定,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及用人单位的使用情况,经组织考核,精选德才兼备、工作业绩、潜能突出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国内外知名院校接受培训或攻读相关学位。

具体事宜可向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咨询

咨询电话: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

邮    箱:

监督电话: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七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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