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募我区生源200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到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公告
根据中组部等八部委《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和《关于印发<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藏人发[2006]30号)精神,结合我区乡镇对人才的需求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工作的实际,决定从我区生源计划内招收的200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中公开招募300人到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以下简称“三支一扶”)。现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
我区生源计划内招收的200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二、招募人数和分配去向
此次招募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人员共300人。其中,支教人员100名,支医人员35名,支农、扶贫人员165名。支教人员原则上分配到日喀则地区边远艰苦乡镇;支医、支农和扶贫人员原则上分配到全区边远艰苦乡镇。
三、招募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报考支医人员的须为医护毕业生,其他职位不受限制;
3、学习成绩合格,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身体健康。
四、实施步骤
本次招募分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确定人员三个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为2006年11月5日—11月20日。报名地点分别设在各地(市)教育体育局和人事局。报考支教人员的毕业生到本人户口所在地地(市)教育体育局报名;报考支医、支农和扶贫人员的毕业生到本人户口所在地地(市)人事局报名。
2、报名时,报考这须提供本人毕业证、户口簿(户口迁移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同底一寸照片3张。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3、由各地(市)教育体育局和人事局根据报考条件和拟招募职位的有关要求,认真审查报考人员的各项资格条件,并将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的名册于2006年11月22日前分别上报自治区教育厅和自治区人事厅。
(二)考试
1、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考试。
2、考试于2006年11月25日上午10:00-12:00进行。报考支教、支农和扶贫人员的考“高中语文、数学综合知识”;报考支医人员的考“医护知识”。本次考试在七地(市)均设考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划定考试合格分数线。由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按照考试成绩从到低分,原则上按不同招募职位计划招募人数1:1的比例划定考试合格分数线。
(三)确定人员
由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从考试合格人员中择优确定拟招募对象,并对拟招募对象名单公示7天。公示期间未发现问题的人员,由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办理招募手续。支教人员由自治区教育厅负责派遣,支医、支农和扶贫人员由自治区人事厅负责派遣。
联系电话:
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2006年10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