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医、支农和扶贫工作的公告
为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缓解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逐步解决农村及边远地区学校、卫生院人才结构性矛盾,根据《黑龙江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黑人发[2006]44号)文件精神,结合《大庆市人事局教育局卫生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局联合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边远地区学校、卫生院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庆人联[2005]66号)文件要求,今年拟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医、支农和扶贫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方式
本次选聘工作按照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的要求,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网络报名、现场确认等方式组织毕业生报名。对报考者组织考核或考试,确定参加体检的毕业生名单。
二、选聘岗位、、数量
本次选聘采取直接报岗的方式进行,具体岗位、、数量见附件1。
三、选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2003年以来毕业但未就业的国家统招毕业生;
2、原则上具备国家统招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
3、身体健康,自愿到基层工作。
四、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网络预报名和现场确认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必须先进行网上预报名。否则,现场报名无法确认,由此产生后果,由本人负责。
(一)网络报名
网络报名时间: 2006年7月6日--7月15日。
报名网址:大庆市人事局网站(网址:),选择“三支一扶网上报名”(7月7日18:00开通)。
具体办法:报考者登录大庆市人事局网站(用户名必须是本人身份证号)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代码表见附件1),如实填写《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见附件2)及相关材料信息(不如实填写,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检查无误后,保存录入信息。同时,打印《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打印纸要求用A4复印纸)。
(二)现场报名确认
现场报名确认由市人事局组织,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人选。
现场报名确认时间: 2006年7月17日--7月18日。
报名地点:大庆市人事局人才大厦(地址:大庆开发区)。
具体办法:
完成网上报考者,请于7月10日前到大庆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开具未就业证明,如本人关系已开回市、县、区,则由市、县、区人事部门开具未就业证明。按照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未就业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及打印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打印纸要求用A4复印纸),到现场办理确认手续,并进行现场照相。
五、体检。
市人事局按照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的要求,考试或考核的方式确定初步人选后,统一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健康状况要求》进行
六、考核。
市人事局对拟选聘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习成绩等方面进行考核。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能选聘,可以依次递补。
七、待遇。
1、 选聘到基层工作的“三支一扶”毕业生,在志愿服务期间,按照国家政策执行,即由省财政给予每人每月600元的生活补贴和年400元的交通补助,并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省“三支一扶”办为“三支一扶”大学生办理银行卡,直接发到个人。我市也将根据具体情况,另外出台政策。
2、我市对选聘毕业生另外出台政策所需费用,由市财政从再就业资金中单独列支,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3、选派毕业生到基层服务满五年的,由政府代为偿还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
4、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时,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毕业生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其中,全市中小学校和医疗机构补充人员原则上优先从选聘到基层的毕业生中招录。
八、管理。
选聘毕业生按照社会化用工方式进行组织,聘用期间由市人才中心管理,实行人事代理制,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二年。聘用合同一年一签,国家、省、市有政策性变化时,下一年不再续签。
政策咨询电话: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附件1:大庆市“三支一扶”计划表(包括报名代码表)
附件2: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健康状况要求
附件3: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
大庆市人事局
2006年7月3日
